业务热点

就案说法

首页 » 业务热点 » 就案说法 » 正文

钧日堂:债务人借我钱投资还款无望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08-08

债务人用借我的钱投资,还款无望怎么办 

樊文军 

【案情简介】

2015年1月,武某筹资8000万元借给齐某,后者打了借条,未约定借款期限。另外,齐某还向其他人借款3.4亿,筹措4.2亿出借给某集团公司的几个关联企业和自然人,期限至2015年10月底,该借款没有办理抵押和质押等担保手续。目前,齐某还款无望,武某拟直接向某集团公司关联企业和自然人主张债权。

【律师解答】

1、首先,建议武某与齐某、齐某与某集团公司等分别书面发函催款,或重新制定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以保证诉讼时效。

2、其次,实质性调查某集团公司资信、经营现状和优质资产等,视调查结果再行考虑是否受让债务人对项目方的债权,向其直接主张债权。

3、最后,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做好诉讼准备。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樊文军律师,女,法学学士,烟台大学法律硕士,高级证券从业资质、高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会计资格等,民盟河北省直工委科技二总支部组织干事、一支部副主委。业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与代理、金融资产、公司股权、公司重整清算、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

 

 




联系我们

电话:0311-89923110

联系微信:justsunlaw

联系邮箱:justsunlaw@sina.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