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日学论语19:无可无不可•微子第十八
发布时间:2019-08-03
钧日学论语19:无可无不可•微子第十八
侯晶
2019年7月26号,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继续开展文化自信专题学习,这是钧日律师加入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以来开展的第一次党建活动。钧日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同仁学习《论语.微子第十八》,特别邀请河北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员组司利华律师一行观摩指导,燕赵众诚律师事务所主管培训副主任强小磊律师陪同参加。
司利华律师一行受到冯路钧主任带队热烈欢迎
冯路钧主任陪同燕赵众诚党支部一行参观律师事务所,在新设立的党建室,冯主任介绍了事务所党员积极分子信息和开展党建各项主题学习的基本情况,表达了在发挥党员律师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事务所注重做好统战协商、咨政建言等工作,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一切积极力量,为民族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
司利华、强小磊与冯路钧主任在党建室
随后,冯路钧主任做《论语.微子第十八》专题讲授,向来所观摩指导组一行汇报了律所开展论语学习的情况。微子篇是二十篇论语接近尾声的部分,在前十七篇介绍夫子核心思想和修学体系的基础上,在即将收尾时刻,论语通过列举社会上存在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并通过他们的言行与夫子的互动,现身说法的教导弟子们在初入社会时,要尊重、包容多元文化,凡事“无可无不可”,言语中饱含着对弟子关爱与挂念。微子篇以殷有三仁开篇,分别讲述了殷商的三位仁人,微子,箕子,比干,通过他们的做法具体阐述了何为仁人,进而引出下文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首先登场的是鲁国的柳下惠,他被三次罢免而不改其志,拒绝去其他国家工作。他代表的是一种忠,对于国家的忠心。我们处于这个民族复兴的关键节点上,要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绝不能为了利益而背叛自己的国家,背叛自己正直的道义。而后,微子篇又列举了楚狂、长沮、桀溺和拄着拐杖的老者等隐士对待世事的态度,以其来告诉弟子,不应该因为世事艰难就去逃避,偏安一隅。正像子路说的那样:“君子之仕,行其义也”,就是说明明知道这个社会并不是完美的,存在着许多并不美好的东西,要去担当使命改变它,这是君子使命所在,一切行动要遵从道义要求。在对待社会责任的态度上,微子篇中提到了逸民如伯夷、叔齐,“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如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言中伦,行中虑”。如虞仲、夷逸“隐居放言”。孔子对于它们的态度是“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孔子对于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尊重的,但是自己却不能去向他们那样生活,自己还有大道,应当去担当社会的责任,为天下开太平。而在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方面,微子篇又借用了周公对他儿子鲁公的一句话,来阐明待人之道应“旧故无大故则不弃,无求备于一人”,对人不能求全责备,应当有容人之量。微子篇的结尾,以周有八士呼应了开篇的殷有三仁,表明了每个时代都有贤人,都有坚守着自己道德,并为了天下而不懈努力的仁人志士。而在这个社会主义新时代里,我们每个人都是这个时代的主人,我们都是不凡的。我们努力,整个民族才有希望,我们奋斗,整个国家才有未来。
学习现场
冯主任的讲述结合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时代的主题,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将春秋时期的思想与当代社会相结合,跨越历史的长河,给我们以新的启发。在这次的学习中,我们深切的体会到了2500多年前孔子的智慧,不论是在为人处世也好,还是在价值观的确立上也好,都能给我们很多指引。中华民族历经数千年风雨而不倒,靠的就是中华文化一脉相承、绵延不绝的生命力。而钧日律师事务所在学习中华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不断汲取营养,发展自身,为打造新时代中华律师团队而不断奋进。愿君砥砺前行,赏尽两岸花开,不惧栉风沐雨,方至天下光辉。
钧日场:核心价值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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