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日场:文化自信主题教育助力涉外律师砥砺前行
发布时间:2019-07-16
钧日场:文化自信主题教育助力涉外律师砥砺前行
范亚龙
7月12日下午,事务所全体同仁与来自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暑期实习生一起,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文化自信”主题教育,冯路钧主任为大家做《中国“大一统”文化传统》演讲,从地缘和历史的脉络梳理了民族文化的时代价值,旨在为钧日涉外律师开展涉外业务提供价值支撑。
冯路钧主任开篇提出,区别于十八大提出的文化工作者所从事的文化、或文化部所管的“文化”,十九大提出文化自信的文化,不仅仅是简单的有形文化产品如诗歌、戏剧、小说、电影等,而应该站在民族价值深度、党的路线高度来把握文化的内涵和目标。
所谓民族价值的深度,就是文化自信是对全党全社会各项工作的整体性要求,而不是局限于文化工作领域,不仅是对文化工作者和文化部门的要求。这个“大文化”的内涵已经不单是指文化工作者从事的、可以被外化为物质形态的文化,而是渗透和贯穿在我们的道路、理论和制度中的文化,这实质上就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要揭示和把握中华民族各个历史时期优秀文化中相贯通的内在的价值观,从历史的、整体的意义上增强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文化自信,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价值支撑。
所谓党的政治路线的高度,就是说今天提倡“文化自信”,要求不仅仅站在个人修养的伦理道德角度,不仅仅站在思想史上的流派纷争角度,更不去计较文化史上因为特殊情形所造成的历史纠葛,而是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支撑这个需要来理解,站在中国共产党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的高度理解并提倡文化自信。
2013年总书记在孔子故里山东曲阜考察,向外界明确发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信号。“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有一个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来源于我们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它能“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是我们文化发展的母体,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
针对钧日涉外律师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多元文化,冯主任提出,要立志做一名新时代中华律师,要以民族文化自信为基础。我们的传统文化基于历史的、地缘的因素,本身就具有大一统的优秀基因。要践行文化自信,努力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在展现中华文化风采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呈现“和”的理念,要用融合的方法、而不是冲突的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多元文化差异,尤其在涉外律师领域,在与其他国家、民族文化的交流中,“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展示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冯主任对法学院暑期实习的同学们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同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相融合、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的最好诠释,昨天、今天和明天,历史、现实和未来一脉相承。中国改革开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决不能轻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和独特价值,中国的未来决不是西化,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不是发展阶段的差异,其重要原因在于文化基因的不同。这就要求同学们,在学习中要把握坚守民族价值,兼容并蓄、博学慎思;在生活中要融会贯通地域文化,包容理解、明辨笃行,做一名优秀的法学院学生,成为一名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司法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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