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日场:法律伦理成就律师专业胜任力
发布时间:2018-09-12
法律伦理成就律师专业胜任力
——记心理师伦理议题学术报告
冯 路 钧
2018年9月8日上午,石家庄市心理学会邀请了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专业委员会委员、注册督导师,中国建筑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工作系副教授孟莉,在石家庄为全体会员进行了以“心理咨询与治疗的伦理议题”为主题的学术报告,马宏伟会长主持了报告会,学会常务理事冯路钧主任听取了报告。
孟莉教授(中)、马宏伟会长(左)和冯路钧主任(右)
伦理被称为心理咨询与治疗的行业底线,“善行、责任、诚信、公正、尊重”是伦理规范的基本原则,是检验心理咨询过程中咨询师是否坚持为来访者服务中心思想的标准。
报告会后,冯路钧主任组织全所人员一起就法律伦理进行了研讨,大家一起就伦理基本原则在法律职业中的落实发表了看法。冯主任总结指出,践行法律职业伦理是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执业纪律的心理基础和行为保障,“善行”原则要求律师要与当事人建立专业法律服务关系而不是强调多重关系;“责任”原则要求律师不但要提升法律知识储备和服务技能等专业能力,同时要通过伦理思维改善服务态度提升专业胜任力;“诚信”原则要求律师要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在法律风险评估、法律方案设计和落实等方面要畅通沟通渠道;“公正”原则要求律师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而不能凭借主观臆断和个人情绪办案;“尊重”原则要求律师无论面对任何场景要保守当事人秘密,尊重自己委托人的同时,也要尊重包括对方当事人在内的所有诉讼、非诉讼案件参与人员。
通过研讨,大家提高了伦理意识,增强了法律伦理敏感性,通过辨析开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中遇到的两难选择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律师专业服务能力和专业胜任力,为提升事务所团队工作能力奠定了长远的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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