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日重推:企业合规——避免涉案企业合规!
发布时间:2022-05-16
5月13日,钧日律所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培训,全体成员参加培训活动,冯路钧主任系统讲解了企业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的合规建设以及出罪程序。
企业合规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在全面分析研判企业合规风险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合规建设指引,研究制定综合合规计划和内部规章制度。企业合规建设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如果企业涉嫌单位犯罪被立案侦查并进入刑事诉讼的审查起诉程序,企业在全面停止涉罪违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退缴违规违法所得,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并缴纳相关罚款,全力配合有关主管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第三方组织的相关工作,经过专项合规建设、第三方合规评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和检察院的合规审查,可以由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予以结案。
2022年4月19日,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及其实施细则,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规范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有序开展,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贸促会研究制定了《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第一次用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具体办法。
5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举办的“企业合规改革视野下刑事实体法的修改与完善”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春雷,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出席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所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方式参会发言。钧日律师全员线上听取了研讨会。
培训结束后,大家针对企业合规对我国刑法理论架构和刑罚设置的影响、刑罚修订的时代意义和涉外法治建设的刑事尝试,发表了中肯的观点,在企业合规的社会背景下,坚定了进一步开拓法律服务产品、护航企业合法经营的信心。
培训会前,全所一起学习了“4月25日总书记在人大考察时讲话精神”、“4月29日政治局审议《国家‘十四‘’期间人才发展规划》”、“5月10日总书记在建团百年的重要讲话”,青年律师深受鼓舞,激发了建功新时代的高远志向。
钧日律所在日常服务企业中,历来注重助力企业开展各项合规活动,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企业安全。早在2019年10月至11月,冯路钧主任受石家庄律师协会邀请,在协会开办的《大观法旅》网络讲堂,连续五期讲述《公司合规》课程。本次培训会后,冯主任与大家一起,就研讨会提出的刑事实体法的修法精神、前沿性法律制度建设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提高了钧日律所的合规理论水平。
我们将在服务企业的实践中,继续不断提高合规业务能力,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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