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日七周年:邢台大开元寺秉忠讲堂公益讲座
发布时间:2024-11-11
时值钧日律所开业七周年,继专题业务培训和座谈会后,11月10日冯路钧主任参礼邢台大开元寺,并受秉忠讲堂邀请于本寺弥陀殿文贞三士阁主讲盛世开元读书会第106期公益讲座,五十余名有缘大众现场参与,樊红鹄主持讲座。
讲座以“以法为先,以仁为本”为主题,站在法治文明建设新时代视角,深入探讨国家法律构建法治社会与佛教教化社会大众共建和谐社会的关系和作用,引起现场大众的热烈响应。讲座伊始,冯主任以家庭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并最终刑事和解的案件为例,引导大家开启法律与伦理的思考,并逐步介绍各效力层架的法律渊源、部门法有机组合的法律体系,建立对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在日常生活工作的实践理解和基本运用。
讲座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的法治理论创新,从传统的国家法中心主义法治观发展到法治多元观,明确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将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等纳入法治工作领域,确立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社会规范体系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行动方案。另外,从就法治论法治的形式主义法治观,到建立法治整体观的视角,将法治建设穿透到国家治理和国家建设各领域,论述各领域法治工作的新范畴、新命题、新理论,确立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全景图、时间表、施工图。
冯主任介绍党法关系理论创新时引起了极大共鸣,党法关系理论指明了党和法治内在关系的极端重要性,“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清晰揭示了党的领导在社会主义法治中的决定性作用,“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指明了“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将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法治结构创新给大众认识法律提供了多维视角,提高了对法治体系的理解和认识水平。冯主任从法治建设的总目标总抓手角度、法治体系框架维度、法治的党政关系维度、法治的内外关系维度、法治的工作布局维度、法治的运行过程维度等六个维度,介绍了理论原创性的对法治建设板块结构进行的清晰划分,提出的一整套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法治结构,确立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战略布局。
讲座坚定了法治建设的“道路自信”,法治道路理论创新提出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如何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式“诉讼社会”“监狱国家”法治现代化老路的思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我国有14亿人口,大大小小的事都要打官司,那必然不堪重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
讲座最后,冯主任讲解了“生活禅”精神的教化大众作用,倡导“将信仰落实于生活、将修行落实于当下、将佛法融化于世间、将个人融化于大众”的正行四要素,强调修学佛法首要遵守国法,在生活中修行就是要“遵纪守法、修学佛法”,“修学佛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修行中生活,不断提升个体修养,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共同建设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上的新时代法治文明社会。
“人生是一场公益,生命在觉悟时成长;公则行遍天下,益则和谐自他。律师是一程云水,法律在奉献时闪光;奉则天下无讼,献则四海一家”,讲座结语引发在场参与者的强烈共鸣。
讲座后,冯主任解答了在场大众的咨询,就婚姻家庭彩礼纠纷、宅基地分家析产和继承、居民小区物业与业主履职冲突等生活场景经常遇到的问题,给出契合伦理、教义的法律方案,并鼓励有志于法律事业的朋友坚定志向服务社会。
钧日律所开业七周年,最好的庆祝是自我专题培训,最好的典礼是走向大众开展公益服务。钧日人不忘初心,继续践行使命,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回报大众支持,回应社会关切,回答时代命题,“同心共赴专业守护”共建社会和谐。
钧日行:精进服务行
- 上一篇: 一程云水一路光明——钧日开业七周年纪实
- 下一篇: 钧日七周年:白怡瑶律师开展普法宣传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