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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月钧日行4: 记“律师与心理咨询师对话人性化法律服务”研

发布时间:2017-10-16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我所举办“律师与心理咨询师对话人性化法律服务”研讨会


20171016日,我所邀请石家庄整合心理咨询中心总裁、国内资深心理咨询师马宏伟博士,以“律师.律法.律心”为题举办了一场“律师与心理咨询师对话人性化法律服务”专题研讨会,律师顾问社区代表和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对话会。

律师.律法.律心


冯路钧主任向与会人员介绍了马宏伟博士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二十余年来在心理咨询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方面取得的成就,特别提到马博士在未成年人心理咨询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他在将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心理咨询理论相结合做出的、符合国内社会发展现状的、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心理咨询道路上取得的显著成绩。


马宏伟博士(右)与冯路钧主任


马宏伟博士说,律师在开展法律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辨析服务对象法律困境背后的心理机制,准确区分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客观事实障碍和律师本身的情绪障碍,善于使用法律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合乎人性化的法律服务,从而实现个人心路与职业生涯共同成长的完美结合。

模拟法庭


冯路钧主任完全认同马博士的观念,他说包括律师在内的司法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首先要建立起正确的法律思维,要有科学法律思维不要教条法律思维,要有人文法律思维不要强硬法律思维,要有艺术法律思维不要庸俗法律思维,从这三种思维入手可以实现工人、匠人、巨人等三个阶段的跨越;其次,司法工作者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具有心理学的独特意义,是实现人生成长的唯一捷径;最后,司法工作者要善于定纷止争、息诉解纷而不能为了眼前私利而激化冲突、挑词架讼,定纷止争一方面能够降低社会成本节省司法资源是律师公益服务的重要体现,息诉解纷另一方面还能够培养身心和谐、提高个人生命质量。

律师社区顾问代表


马宏伟博士对冯主任的总结给予了充分肯定,最后他从涉法涉诉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心理学的专业建议,他建议当事人面对法律困境时首先要选择职业操守良好的优秀律师,把法律困境交给律师去解决之后就要坦然面对结果,从而放下外部困境带来的心理压力,缓解、消除法律冲突带来的内心冲突,有效防范心理障碍,做一个身心和谐的当事人。

对话会结束后,马宏伟博士和冯主任分别代表石家庄整合心理咨询中心、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建立法律咨询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两个领域的合作机制,打通涉法涉诉群体接受心理咨询的通道,为建立个体身心和谐、社会公然有序的新局面探索一条跨行业的科学新路。

 

签约《合作协议》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今天的一小步,将是未来的大跨步。

愿人心无诤、天下无讼,从今做起,我辈甚幸。

钧日行,精进服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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