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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日阁:我所参加河北律协新年首次案件研讨和督导

发布时间:2019-02-25

钧日阁:我所律师参加河北律协新年首次案件研讨及开庭督导

张朝阳

正月十五即2月19日,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组织新年首次扫黑除恶案件研讨,刑委会部分委员参加案件研讨。河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法律援助管理处)处长崔振晓、副处长李占强、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孙伏龙、副会长康学富莅临研讨会现场进行指导,我所冯路钧主任、张朝阳副主任与专家一道对案件进行事实、定性等方面分析研讨,刑委会秘书长高凤龙律师主持研讨会。

 

案件涉案被告人二十余名,多家省直知名律师事务所近二十名律师担任辩护人,另有石家庄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和县区律师事务所近十名律师参与本案辩护工作。案件公诉罪名包括组织参加黑社会罪、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毁坏财物、故意伤害、赌博、开办赌场等十余项,是一起典型基层村镇涉黑案件。

此前冯主任曾就本案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市所律师报送本案的讨论,本次研讨是应省直律师事务所报送、根据河北省律师协会做出的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管理办法,在开庭前夕紧急召集组织的研讨。期间与会专家与案件报送律师充分交换意见,逐起案件、逐起犯罪事实开展分析,逐一发表意见,保证了辩护方案的准确性,为辩护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

 

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等领导在研讨会场 

研讨会进行过程中,崔振晓处长带队赶赴现场作出四点重要指示。他在重申扫黑除恶案件辩护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强调要求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制度程序辩护、依法依规辩护。要求辩护律师严格遵守庭审纪律、严格落实《律师法》规定的保密制度和律协管理规定,并发挥省直律师事务所的模范带头作用,接受河北省律师协会的监督。最后他善意提醒律师在坚持独立辩护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处理好与被告人及其亲属的关系。

孙伏龙副会长、康学富副会长对辩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表示律协派员督导旁听本案,为律师履职保驾护航。

冯路钧律师介绍了其参与石家庄律师协会组织的研讨会并受市律协委托参加督导开庭等事宜,省律协刑委会决定一并委托冯路钧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督导本案开庭工作。 

 

2019年2月20日至22日,案件连续三天开庭审理,冯路钧主任带队接受河北省律师协会、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委托现场督导。庭审期间秩序井然、庄严肃穆,保障律师各项辩护权利。律师执业规范,依法履行辩护职责。 

钧日阁:学海习书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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