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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日行:冯主任述职省司法厅调研团

发布时间:2017-08-22

                                  冯路钧主任向青海省司法厅调研团述职 


816日,青海省司法厅厅长苏荣同志一行莅临久治县调研司法行政工作,果洛州委常委、久治县委书记宋积珍,果洛州政府副州长、公安局局长田旭、州司法局局长班玛闹吾,久治县政府副县长格保、县司法局局长措毛、志愿律师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冯路钧主任等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团视察司法局办公大楼工地


苏荣厅长在调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时,仔细询问了志愿律师开展工作和起居生活的具体情况,对律师在久治县开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了解到律师担任县政府和各机关法律顾问、承办县政府公益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化解群体性矛盾等一系列工作时,希望律师在志愿服务期满以后要留下来继续为当地提供法律服务。

冯主任(右二)汇报工作

苏厅长(右一)了解志愿律师工作生活情况

冯路钧主任总结在久治县开展工作的经验,就建立志愿律师高原工作机制向厅长做了汇报。他说结合高原的实际情况,律师志愿服务在短期内取得的成效要稳固并普及开来,从长远来看要通过各地志愿律师建立起法律服务市场机制,探讨内地律师季节性定期与日常不定期来高原开展工作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弥补市场需求不足,将内地法律服务资源稳定的、可持续性的输入到青藏高原。

苏厅长指示工作

针对部分干部在信教地区开展普法工作遇到的宗教教法和国家法律的冲突问题,冯主任向厅长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法治工作与宗教工作并不能对立开来,应看到宗教与法律的统一性。宗教和法律都是需要信仰为基础,本质上讲法律是大多数人的宗教,宗教是少数人的法律,两者是一体的。在全民信教地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与宗教工作一样,没有国家和民间的强制措施来保证实施,但却是化解排除社会矛盾、规范稳定社会秩序的基石,因此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非常神圣的工作。以藏传佛教地区为例,在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过程中,找准法治与宗教的结合点,发掘佛教教义中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法治理念的部分,将调整社会秩序的当地宗教教法,逐步引导到规范功能更加细化完备、调节手段更加公平正义的国家法律上来,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法治调和社会秩序的先进性,用事实讲话,就会在全社会逐步树立起法治意识、逐步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白玉乡司法所

苏荣厅长对冯路钧主任实事求是的工作汇报和建议表达了极高的关注,就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行了探讨,鼓励律师扎根高原,采用多种形式、探讨多种方法为高原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留念

冯路钧主任,工学学士、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一级律师,中级企业法律顾问资格、高级证券从业资格、高级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中国民主同盟河北省委委员、民盟河北省社会法治委员会委员、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河北宣传交流和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校外兼职教师、河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外聘兼职教授、南开大学MBA校友会理事、南开大学石家庄校友会常务理事。(更多冯路钧动态信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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